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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统计,截至目前,山东省管社会组织(不含基金会)数量达2133家,其中,社会团体1128家,社会服务机构1005家。面对这样一支庞大的力量,如何实现对社会组织的有效服务和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力量,是民政部门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山东从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入手,进行了制度改革和品牌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2022年度应参加年报的山东省管社会组织为2067家,实际提交年报的社会组织为2027家,年报率达98.06%,再创历史新高。
创新年报制度改革,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2020年,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试行年报制度,在省级层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年检”改“年报”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年报只需登录山东社会组织官网即可进行操作。年报制度明确年报不提交纸质材料、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加盖结论戳记,简化了办事流程,减轻了社会组织负担,获得了社会组织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年报制度扩大了社会组织监管范围,提高了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效能。
坚持项目化运作,提升年报标准化水平
2021年,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内设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自2022年以来,综合服务中心承接实施山东省管社会组织年报工作,采取“委托式服务+项目化管理”的运作方式提升了年报服务质效。两年来,综合服务中心对省管社会组织年报提供填报咨询、指导服务和电话催报,对提交的年报进行监测评价,通过剖析年报填写质量及社会组织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累计提出优化年报系统等十余条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被登记管理机关采纳,年报成为政府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的重要渠道。
推动品牌化建设,提升年报服务内涵
2023年,综合服务中心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创新提出“质信鲁社行动”年报品牌,在关注年报填报率的基础上,更加精准聚焦年报“质量”和“信用”精神内涵,着力提高年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新成立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山东省社会组织大讲堂”,讲解党内法规制度基础知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政策等,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增强联动交流。召开省管社会组织代表座谈会,就年报填报征集和系统升级征集意见和建议。三是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录制年报填报短视频,制定年报示范文本、成立年报小组、开通电话热线等方式,由原来被动的“催你报”升级为主动的“教你报”,反复修整、反复提交的情况大大减少,“一次通过”的比例大大增加。四是精准摸清底数。对于未能按时提交年报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并一一做好情况记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法治化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发展
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的思路,实行全流程综合监管。一是创新开展“四项治理”。首先是源头治理。主要在登记环节,从严审批,提高社会组织的登记质量。对新成立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系列培训,让社会组织少犯错误,少走弯路。其次是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是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社团分支机构专项治理等。最后是内部治理,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二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存在问题不主动整改和不及时年报的社会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责令整改、专项抽查、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等措施予以处理。对于“僵尸”组织进行专项整治,完善退出机制。2021年,山东省民政厅加大对“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依法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38家省管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报的11家省管社会组织分别给予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并依法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田志梅 路连芳)